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: 通過對南昌康富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康富(南昌)科技園項目(一期,年產17500臺新能源電機產品)進行安全驗收評價,得出以下的評價結論: 1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:本項目的危險、有害因素有火災、爆炸、機械傷害、起重傷害、觸電、車輛傷害、中毒窒息、高處墜落、物體打擊、灼燙、塵毒、噪聲、高溫等。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、爆炸、機械傷害、起重傷害、觸電。 2、危險化學品辨識:本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,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,無劇毒化學品,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;不涉及高毒物品,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稀釋劑(苯乙烯)、不涉及特別管控化學品。 3、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結果為:在選定的單元中,機械傷害、起重傷害、車輛傷害、高處墜落、火災及爆炸、觸電、物體打擊、坍塌、中毒和窒息等危險等級為“一般危險,需要注意”,其余為“稍有危險,可以接受”,作業條件相對安全。 符合性評價結果: 1、本項目涉及的生產工藝、產品及設備不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24年本)》中的淘汰類、限制類,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。 2、本項目在選址、廠址的周邊環境、工程地質、水文氣象、交通運輸、物資供應等方面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、法規、標準和規范。 3、本項目總平面布置可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,廠內建筑的防火間距、防火分區、安全疏散、車間功能布局等可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。 4、根據相關法律、標準規范的要求,本項目采用的設備、設施落實了防火、防爆、防機械傷害、防墜落、防中毒等安全措施,符合有關標準規定的相關要求。 5、企業落實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,企業的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經過專門培訓,并取得相應合格證書,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。 6、該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,建立了安全生產網絡,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,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。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合實際,可以滿足正常安全生產的要求。 7、本項目的供電、給排水、消防等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、標準、規范的要求,也符合本項目的實際需要。 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,南昌康富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康富(南昌)科技園項目(一期,年產17500臺新能源電機產品)符合國家產業政策,主要安全生產相關證照齊全,項目的生產方法合理、安全性較好。安全條件滿足相關法規要求。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落實情況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和國家現行法律、法規和技術標準、規范要求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,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,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。企業日常管理較為嚴格,評價時生產裝置和現有安全設施運行正常、有效。近期通過對項目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,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。 因此,本評價報告認為該項目生產風險屬可接受風險,其安全設施運行正常,企業具備安全生產驗收條件。 |